高士明 山不厭高—山水的危機,兼論徐龍森的巨幅山水實驗

2011-09-10 15:06

高士明

當代山水畫之弊,非徒繪事之衰微,尤在山水之淪喪,山水經驗之不彰也。山水畫之使命在假繪事而重振吾人之精神魄力,再續山川之元氣,假大塊以文章。此乃畫之大者,同時也是中國畫學傳統的精魂所系。張彥遠《歷代名畫記》開篇即點明繪畫之宗旨在於“成教化,助人倫,窮神變,測幽微。”千載以降,中國畫距此遠矣。毛延壽描述靈光殿中的繪畫“圖繪天地,品類群生”,而在今天,這竟然成為了國家地理頻道的專職。後者以其精密的技術和巨大的資本打造出一種客觀的視覺感知模態,通過觀察和記錄使我們身處其中的世界纖毫畢現,而究其基礎,則是一種以實證科學為根底的視覺意識形態,其根源處是一種對世界的物件化、技術化姿態。而今天所謂之“山水”精神,是指“世界的山水化”。

在里爾克的《論山水》中,提到了“山水藝術”生長為一種緩慢的“世界的山水化”的過程。他說:“山水”不是一種印象的畫,不是一個人對於那些靜物的看法;它是完成中的自然,變化中的世界,對於人是這樣生疏,有如沒有足跡的樹林在一座未發現的島上……把山水看作是一種遠方的和生疏的,一種隔離的和無情的,看它完全在自身內演化……它必須是疏遠的……在它崇高的漠然中它必須幾乎有敵對的意味,才能用山水中的事物給我們的生存以一種新的解釋。

山水畫家所欲完成的自然造化世界,不是由各種繪畫圖式構成的舊時山川,這在今天看來已不可能完整地重現。在過去的一個世紀中,中國人的自然觀已經不可避免地改變了。此處涉及中國思想史上的一個關鍵問題。中國畫要“外師造化,中得心源”。但是“師法造化”與培根所謂的“閱讀大自然之書”全然不同,造化並非一山一水,亦非萬物之集合。造化是大衍運行、生成化育,是創造和變化。造化有道卻無有定法,師法造化就是得萬物生成變化之機樞,所以中國文人畫家與世界所發生的最重要的關係不是模仿(mimesis),而是起興。起興是在時、機之中由一物一景引發感懷興致,世界與我的共在關係由此情興激蕩而出。所以此時所說的世界,既非尋常實證科學所欲觀察的自然世界,亦非知識論者所謂認知物件,而是“造化”,是渾然天地,此渾然天地應情興而當下生成,當是時,萬物皆備於我而有我在焉。

在中國第一篇山水畫論中,宗炳就明確提出“含道暎物,澄懷味象”,這是“與天地精神相往來”的相親相近之感通冥契。宗少文說:“坐究四荒,不違天勵之藂,獨應無人之野。峰岫嶢嶷,雲林森眇。聖賢暎于絕代,萬趣融其神思”,這是一種“暢神”,來自面對山水時所生髮的神思。這是聖人之“游”與味象之“樂”。同時,與這種“游”、“樂”相匹配的,就不是對象化的觀察與描摹,甚至也不是石濤所謂的“搜盡奇峰打草稿”,不是慘澹經營的“造境”,而是一種莫名的合契。蘇東坡談論李龍眠畫的《山莊圖卷》說:

或曰“龍眠居士作《山莊圖》,使後來入山者信足而行,自得道路,如見所夢,如悟前世。見山中泉石草木,不問而知其名,遇山中漁樵隱逸,不名而識其人,此豈強記不忘者乎?”曰:“非也。畫日者常疑餅,非忘日也。醉中不以鼻飲,夢中不以趾捉,天機之所合,不強而自記也。居士之在山也,不留於一物,故其神與萬物交,其智與百工通。雖然,有道有藝。有道而不藝,則物雖形於心、不形於手。”(《蘇東坡集》前集卷二十三《書李伯時山莊圖後》)

在現代性的進程中,無論從視覺上還是思想上說,文人所表述的山水世界已經被徹底擾亂以至於粉碎了。山水畫已經不再具有宗炳、蘇東坡所說的境界,它成為一種特定的題材,一種風格樣式,一種藝術史上的現成品,因而它也就徹底喪失了其“世界觀意義”。在這種境遇中,山水畫早已經被拋擲到一種不及物狀態,深深地陷入其表述與本體的危機。

古人畫山水,多為記遊,以作未來追憶之載體。而如蘇東坡所指出的,此追憶之功,卻非基於強記之能,山水畫“類之成巧”,是把山川形勢納於畫面之中,由是,觀畫者得以如親臨山水般面對“山水景象”,產生觀畫者心靈與山水趣靈之間的“應會感神”。

古人之所游所樂皆在山水、畫卷之間的這一交相感應的神思活動。宗炳所說的“暢神”,來自“披圖幽對”所引發的神思。《宋書,宗炳傳》記載宗炳感歎:“老疾俱至,名山恐難遍睹,唯當澄懷觀道,臥以遊之。”於是“凡所遊履,皆圖之於室,謂人曰:‘撫琴動操,欲令眾山皆響’”。宗炳所言,是要在觀畫的同時,使人的精神回返山林,徜遊在山水之靈趣中,也就是“臥遊”、“味象”。宗炳實際上是在遊歷山水與鑒賞山水畫之間連接其“重神”、“體道”的同構性。寄身於畫卷而能獲得與造物者游的欣然,這便是聖人之“游”與味象之“樂”,實乃中國觀賞文化之核心部分。而千載以下,歷經明清、近代以來的諸多變革,山水畫的這一源初功能已漸漸泯沒。

中國早期山水畫論大都講求山水、畫圖之合一。玄對山水,悅於畫卷,二者共生同構,相契相合。而玄覽、暢神之間自有其本質淵源。山水畫是一種回憶,畫家幷非直接對景記實,而是憑藉回憶而作畫,記回憶之蹤跡,使記憶成形顯像。而觀者觀畫之時也同樣經驗一次回憶,在書齋中臥游八方,藉圖畫追想遊歷山水之中的經驗,於書齋之中領略山川之迴響。作畫是回憶,觀畫也是回憶,一種使回憶視覺化,另外一種則令回憶現實化,或者說情境化;前者將造化攏聚於圖畫,後者卻沿著圖畫回返造化。

山水圖畫原本系於一物,此或涉及法式,然更關乎畫旨。後世文人于山水畫卷之關注日甚,經臥遊而追想繼而暢神的觀賞漸演曆而為對作品主體之品鑒。荊浩於畫中求“真山水”,周密卻從孤山中看出“得意筆”。古人觀畫,畫卷是追想山水之仲介,後人觀畫,則是以真山水之經驗為仲介以求對畫意之了然。而今日畫界諸君,則無時不以藝術創作自律,動輒以筆墨技巧與視覺衝擊自詡,距山水之道遠矣。

與同代人相比,徐龍森更加清晰地認識到了這種山水的危機——是的,絕不只是山水畫的危機,而是山水之危機。而要直面此危機,第一要務在於跳出山水畫傳統之藩籬。在中國近代史上,面對這種危機,山水畫界提出了諸種方案,中體西用者有之、中西調和者有之、抱殘守缺者有之……在百年後看來,山水之危機實是中國現代性的一個組成部分,這不僅意味著傳統自然觀的失落,也意味著歷史觀的破碎。“雲屋去來天峔客,一肩明月舊山河”,今天,這舊時月色已遙不可及。在二十世紀的山水畫面上所呈現的,是文明衝突中山河的破碎與擾亂,是一個符號與意象的亂世。徐龍森欲在此山水之離亂中重新理出次序,在巨大的畫面上再次追憶起天地初開之際的浩瀚冥漠、氤氳盤礡。

徐龍森的巨幅山水是當代中國畫史中的一個令人驚喜的發現。這不僅僅在於它空前宏大的尺幅,也不只是因為它出色的筆墨技藝和巨大的表現難度,更為重要的是,在這紀念碑式的水墨巨制中,筆墨的形態、法式與意蘊都已產生了根本性的變化。徐龍森復興了中國畫的重要品格——雄渾而恣肆,磊落而曠達,在過去的五百餘年中,這些品格已經因明清的書齋化、近代的學院化而漸趨淪喪。而在徐龍森的創作中,這種品格的重新獲得,不止因為他對於宗少文所說的“坐究四荒”的觀覽境界的追摹;而且在於他對當代公共空間的積極回應。當代的畫家所要應對的,不再是“荒江野老”,也不再是書齋中的“二兩素心人”,而是一個喧囂的公共空間的時代。這一方面是指在這個時代,山水畫所面對的是與其他媒介共用的巨大的展示空間,另一方面也意味著,在今天,所有的藝術實踐都被整合在當代社會的公共文化之中。徐龍森的巨幅山水創作,可以被視為當代國畫家應對當代公共空間的一種積極的實踐。

徐龍森的巨幅作品,不止於形制之變,在他的畫面中,有某些更為根本的東西改變了。氣勢雄渾的格局不但需要如履薄冰的經營,更需要發願與籌謀,需要列兵佈陣的兵法;繪畫狀態不但要“官知止而神欲行”,也要求“批大郤,導大窾”的魄力和能量;同時,能為如此巨幅,依託的不只是“胸中意趣”,更要有“胸中丘壑”與“胸中塊壘”。畫之道乃易之道,我們在當前的社會公共空間中生活和創作著,這一現實已經深刻地改變了我們的經驗與思想。徐龍森深信,這個公共空間的時代是歷史給山水畫家的一個巨大挑戰,同時也是一次重大的機遇,如果說書齋文化蒙養了“山不在高,有仙則靈;水不在深,有龍則靈”的文人寄託和情致;那麼,進入公共空間時代的書法藝術所要追求的,則是“山不厭高,海不厭深”的宏大境界。欲達到這一境界,不但需要對於山川造化的深切體驗,還需要對於中國山水文化的深刻判斷以及對於山水意興的細膩體驗。

與徐龍森的“大”相並生的,是他的“柔”與“淡”。在他那些紀念碑式的巨幅山水之中,遍佈著精微細緻的筆墨,彌漫著古淡雅正的氣息,這一切形成了一種磅礴與虛靜的奇特統一。徐龍森作畫時每能解氣靜神虛之意,其取志當在散淡清靈、明淨通透之境。而欲求達此境,其門徑特在一“淡”字上用力。“淡”字在畫史中頗有淵源。米芾稱董北苑“平淡天真”,董其昌說巨然之畫風是“平日淡墨輕煙”,都提到一“淡”字。淡的對立面不只是濃、重,更是巧、俗。“淡”乃“意淡”,沒有縱橫習氣,屏除作意,與真、散、簡、雅相契相和,才能得“淡”字真昧。清代鑒賞家李佐賢題黃公望《富春大嶺圖》曰:“聲希味淡,無跡可尋,《詩品》所謂‘羚羊掛角’、‘香象渡河’者,其斯之謂歟”。聲希味淡,乃就繪事而論,指的是清虛澹遠,不著痕跡。而聲希味淡又是本于《道德經》第四十章的“大音希聲”,李氏由此將此“淡”字引向一個更深遠的意義。王弼注曰:“希者,聽之不聞名;音者,不可得聞之也”。“大音希聲”、“大象無形”都是在說“道”之“隱”。

道或隱或顯。隱者造化之所藏,顯者造化之所用。道隱于無名、無聲、無色、無相,而一切聲、名、色、相又皆是隱者之所現。道之為物,在隱在顯,以有無之心求之,則隱為無,顯為有,以真幻之名相視之,則隱者為真,所顯者為幻。真幻有無,在實在虛,相契相依。《文賦》有言“課虛無以求有,扣寂寞而為音”,世人所謂“虛勝於實”、“無勝於有”、“簡勝於繁”,實已落入言筌。就筆墨而言,嚴謹繁聚而濃厚處為實,疏散簡潔而沖淡處為虛。善畫者以虛破實,以實破虛。然所謂“虛實”,有居於筆墨之上者,在物之有無,在象之隱顯。虛實有無之間的互相轉換,為“幻”,為“化”。在此“幻”非“空”、“無”,而是在顯隱生化之間、似有若無之際。“幻”生成變化於有無之間,真性湛然。而此處之“幻”所以得見(現),皆在於“意淡”。虛心淡意,澄懷味象,則萬物萬象在隱與現之間恍惚幻化,而畫意自通達于生成化育之道。

徐龍森的山水實踐是他一個人的洪荒世界,雖然其中映射出所有人的山河歲月,但他的山水卻絕非傳統山水畫講求的“可游可居之境”,山水寂泊茫昧,拒絕人的進入。徐龍森的野心,或許是要顛覆“仁者樂山,智者樂水”的儒教精神,他所要做的,或許是對“天地不仁,以萬物為芻狗”的一種應和。“天地為爐兮,造化為工;陰陽為炭兮,萬物為銅”。春華秋實,生機勃發;秋收冬藏,枯爛殞滅。

“太古無法,太樸不散,太樸一散而法立矣”,在石濤看來,“法”立於“一畫”,所謂“一畫之法立而萬物著矣”。而《道德經》中雲“道法自然。”王弼注曰:“人不違地,乃得全安,法地也。地不違天,乃得全載,法天也。天不違道,乃得全覆,法道也。道不違自然,乃得其性,法自然也。法自然者,在方而法方,在圓而法圓,于自然無所違也。自然者,無稱之言,窮極之辭也”。

“道法自然”。道以自然為法,“自然”何以可“法”?在此,“法”就超出了西方自然法(Natural Law)語境中的法令、制度之範疇,甚至超出了“公正”的意義。“法”之為法,通達于自然。而自然一方面通向天地之生成造化,另一方面通向物之自然,即自然之性,也就是“不知其然而然”。

“法”作為“法則”、“公正”的意義在此受到挑戰,因法則與公正乃就人道而論,老子所言者卻是“天道”。“天之道,損有餘而補不足”,是以為公;“人之道,損不足而奉有餘”,是以存私。老子所言之“天道”有更深遠的意蘊,“天地不仁,以萬物為芻狗”,天道所“法”之“自然”是無親、無私、無情的。這一“自然之法”恰是中國山水畫之精神所系。山水畫講求“外師造化,中得心源”,而此“造化”絕非一山一水,而是生成變化;此“心源”也絕非主體的mind,而是天地之心。天地不仁,天地本無心,畫者欲攫取造化之無盡藏,繼而為“天地立心”。這正是中國山水畫之“不二心法”。明清以降,畫者自囚於書齋之內,留連于古人之法,此自然心法寥落已久,此不惟畫者之疾,亦為思者之憾。

天地造化皆以自然為“法”,而“自然”之“法”卻恰恰超出“仁智之樂”,那是創造與衰朽的永恆輪回。南朝吳均《與朱元思書》中說到:“鳶飛戾天者,望峰息心;經綸世務者,窺穀忘反。”今日視之,山水之要義又豈止在於臥遊暢神、煙雲供養?